那本快貼到臉上的繪本
晚上唸繪本,你發現他整張臉幾乎貼到書上。把書往外推十公分,過三分鐘又貼回去。孩子五歲,還沒上小學,你不確定這算不算一回事。
這個年紀的孩子還在變,不過變的方向有跡可循。多數幼兒出生時眼球比較短,天生帶著輕度的遠視,這是正常的,不是毛病。身體長大,眼球跟著變長,這一點遠視就一年一年被用掉。用得慢,近視來得晚;用得快,近視提早報到。這件事常被講成「遠視儲備」,說穿了就是眼球長大這段路上的一段緩衝,用一格少一格。
還剩幾格,家長從外觀、從孩子的反應都看不出來,那要由眼科醫師檢查判斷。與其在家猜,不如先把手上真的動得了的那幾件顧好。
小班 6.9%、大班 9.0%,近視已經開始了
「近視是上小學以後才要煩惱的事」,多數人的印象都停在這裡。依國健署 106 年兒童青少年視力監測調查,幼兒園小班近視盛行率為 6.9%、大班 9.0%,到小學一年級跳到 19.8%。大班到小一,中間也就隔一個暑假,數字幾乎翻倍。
| 階段 | 近視盛行率 | 這個階段家長真正能做的 |
|---|---|---|
| 幼兒園小班 | 6.9% | 每天戶外活動 120 分鐘開始養成,把它排進固定作息 |
| 幼兒園大班 | 9.0% | 用眼 30 分鐘休息 10 分鐘;篩檢單有異常,帶去眼科複檢 |
| 小學一年級 | 19.8% | 第一次驗光配鏡前,先由眼科醫師確診是不是假性近視 |
「用眼 30 分鐘休息 10 分鐘、每天戶外活動 120 分鐘」是國健署的護眼口訣 3010120。國健署也把近視定調為疾病,不是長大就會自己好的體質問題。這個年齡養出來的作息會一路帶進小學,而小學剛好是數字爬得最兇的那幾年。
幼兒園篩檢單上寫著「異常」的時候
幼兒園與衛生所的視力篩檢,功能是把需要進一步檢查的孩子撈出來,它本身不是診斷。所以通知單拿到手不必先嚇自己,但也別夾在聯絡簿裡放到學期末。
複檢的第一站是眼科,不是眼鏡行。依《驗光人員法》第十二條,未滿六歲兒童的驗光,驗光師與驗光生都不得為之;六歲以上、十五歲以下者的驗光,也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進行。孩子如果剛滿六歲,還卡著另一道: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規定,「驗光人員對於六歲以上十五歲以下者第一次驗光及配鏡,應於醫師確診為非假性近視,始得為之。」不管你家孩子是五歲十一個月還是六歲一個月,篩檢單出現異常,順序都一樣:先掛眼科。孩子再小一點的階段該注意什麼,寫在嬰幼兒視力發展那一篇。
戶外時間有用,但它不是一張保單
家長聽到 120 分鐘,常常接一句:「那我週末帶他去公園待滿兩小時,是不是就不會近視了?」
不是這樣算的。戶外活動是目前公認值得做的事,但它降低的是風險,沒辦法把近視從名單上劃掉。遺傳、近距離用眼的時間、發育的速度都還在裡面,做滿了照樣可能近視。這句話講出來不討喜,該講還是要講。
我們這邊的界線也劃在這裡:眼鏡行沒有任何服務或產品可以替代戶外時間,我們也不會告訴你配了什麼就能讓度數不再加深。孩子未滿六歲,我們連驗光都不能做,能做的就是提醒與轉介;即使將來滿六歲、開始有度數紀錄,依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三項,驗光人員發現視力無法矯正時仍應轉介醫療機構。醫療判斷從頭到尾都在醫師那邊,這一點不會因為孩子長大而改變。
常見問題
Q:遠視儲備是什麼?用掉了可以補回來嗎?
它是形容幼兒天生那一點遠視、跟著眼球長大慢慢被用掉的說法。能不能補回來?不能,眼球長大是單向的。所以重點不在補,而在別讓它提早用完:每天的戶外時間、一次近距離用眼多久,都是家長現在就調得動的。至於孩子目前實際的狀態,要由眼科醫師檢查判斷,從外觀或孩子看得清不清楚都推不出來。
Q:幼兒園視力篩檢沒過,一定要複檢嗎?可以直接配眼鏡嗎?
要複檢,而且不能跳過去直接配。篩檢做的是篩選,不是診斷。未滿六歲的孩子請掛眼科,因為依《驗光人員法》,未滿六歲兒童的驗光驗光人員不得為之。孩子若已滿六歲,第一次驗光及配鏡也要先經醫師確診為非假性近視,才輪得到驗光人員接手。兩種情況的第一站都是眼科。
Q:每天戶外一定要滿兩小時嗎?湊不到怎麼辦?
國健署建議的是每天戶外活動 120 分鐘,那是一個目標值,不是及格門檻。湊不到就切開來湊:上學前、下課那十分鐘、放學後各撈一段,加起來遠比一次都沒有好。搭配用眼 30 分鐘休息 10 分鐘的節奏,會比週末一次補足兩小時實際得多。孩子如果已經有度數或其他狀況,戶外與用眼的建議請以眼科醫師的評估為準。
那本繪本今晚大概還是會被貼到臉上。把書推遠這個動作本身不是重點,真正值得記下來的是它一晚發生幾次,還有他一天到底有多少時間人在戶外。追蹤的節奏我寫成一頁:兒童近視追蹤完整指南。等他上了小學、書包裡帶回第一張視力篩檢通知單,第一次配眼鏡的流程才輪到我們接手。